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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言論亦受法律規管,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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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 論 區 留 言 涉 誹 謗
網 站 被 要 求 「 交 人 」

【本 報 訊 】 本 港 熱 門 聊 天 室 「 香 港 討 論 區 」 13 名 網 友 , 被 指 在 聊 天 室 發 佈 言 論 ,涉 嫌 誹 謗 本 地 一 間 物 流 公 司 及 四 名 相 關 人 士 , 物 流 公 司 昨 入 稟 高 等 法 院 , 要 求 法 庭 頒 令 香 港 討 論 區 披 露 網 友 身 份 、 涉 嫌 誹 謗 留 言 的 發 送 資 料 及 瀏 覽 紀 錄 。

原 告 包 括 優  X 埃 國 際 物 流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鄭  X 覺 、 鄭  X 倫 ( 譯 音 ) 、 鄧  X 怡 及 蕭  X 杰 ( 譯 音 ) , 被 告 為 香 港 討 論 區 。

原告 在 入 稟 狀 指 出 , 香 港 討 論 區 13 名 網 友 包 括 「 我 係 X 哥 」 、 「 阿 X 」 及 「 細  X 個」 等 , 於 今 年 6 月 26 日 至 7 月 1 日 期 間 , 在 香 港 討 論 區 的 聊 天 室 張 貼 共 18 則 涉嫌誹 謗 的 留 言 , 有 關 留 言 有 損 原 告 之 聲 譽 。
                                                                                                                                                                                                               
要 求 披 露 身 份

原告 現 要 求 法 庭 頒 令 香 港 討 論 區 披 露 13 名 網 友 的 身 份 , 包 括 電 郵 地 址 、 傳 訊 途 徑 及 個 人 資 料 等 , 以 及 18 則 誹 謗 留 言 的 連 線 紀 錄 和 瀏 覽 人 次 紀 錄 , 如 果 香 港 討 論 區 沒 有 擁 有 該 等 資 料 , 則 必 須 以 誓 章 形 式 交 代 理 由 。

案 件 編 號 : HCMP1563/07

http://www1.appledaily.atnext.co ... amp;art_id=1004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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