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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討論區版規及會員投訴舉報區 (Updated 02-06-2018)
lob_9 2009-9-30 21:58
除[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announcement.php?id=45#45][color=0000ff][b]總版規[/b][/color][/url]外,本版另加以下規則:
1. 轉貼財經新聞每天不可超過一個,並須附來源連結.
2. 嚴禁發表和金融財經、投資無關/虛假/內幕/誤導的消息.
3. 嚴禁發表只討論 版主、會員或評擊好友/淡友的主題.
4. 嚴禁洗版、呃post、灌水、罵戰、人身攻擊、玩分身、發表不雅字句或圖片、講粗口辱罵會員.
(灌水定義包括 : 自行推帖及連續引用或回覆自己之留言,以及短時間內不斷重複於同一主題內出帖)
5. 嚴禁開任何以吹水為名的主題、專區或支持區.
6. 嚴禁發放違反股品的內容.
(違反股品是指一些 落井下石、幸災樂禍、拿別人不幸作為笑柄、把快樂建築再別人痛苦身上的差勁行為)
7. 嚴禁愚弄會員名稱.
8. 嚴禁發表硬膠主題及內容,因硬膠風氣已嚴重影響論壇質素及正常討論.
(被版主判斷為硬膠主題及內容 會被移往回收區 重複違規會被扣分或禁言/禁訪處理)
9. 除特定帖子外,各討論帖嚴禁超越50閱讀權限.
(基於討論區是以討論及分享為原則,本財經版最高閱讀權限不能設置太高)
10. 嚴禁在版面提pm或公開招募會員往其它論壇或聊天室、facebook 及手機群組等.
11. 嚴禁抄襲他人主題及內容.
(包括私自複製別人帖子在其他主題內張貼)
12. 嚴禁任何經紀兜客行為.
(一些不良經紀故意隱藏風險,誤導大眾容易獲得豐厚利潤)
13. 一切以分身生事行為,一經查獲,全部(包括真身) acc 即時禁訪,不再通知. 生事前請三思 !
(不接受是其家人或朋友所做的為理由及藉口,如為家人或朋友著想便不要生事)
14. 版主在長期觀察後,認為某會員違反理性討論原則,作出多次挑撥及攻擊言論,有關會員將會被即時禁言或禁訪 !
[color=#ff0000]違反以上版規者,每次最多可被扣50分,屢勸不改則會被禁言/禁訪.
版主擁有最終裁決權.[/color]
[u]
[size=5][color=#9932cc][b]有關舉報區[/b][/color][/size][/u]
[size=4][color=#0000ff]此帖只供金融財經投資區作舉報用途,即是檢舉後亦無法解決的相關事宜.[/color][/size]
[size=4][color=#0000ff][/color][/size]
[size=4][color=#0000ff]所有舉報除了本版版主、舉報會員以及被舉報會員相關人等外,其他會員一概不得就該舉報於此帖回應,版主會將該回覆直接屏敝或刪除.[/color][/size]
[size=4][color=#0000ff][/color][/size]
[size=4][color=#0000ff]濫用此帖會員將有機會被扣50分[/color][/size]
[[i] 本帖最後由 Skywalker6 於 2018-2-7 12:02 PM 編輯 [/i]]
SING69 2011-6-29 09:42
會員可在此發放寶貴的意見及檢舉違規的回覆.
溫馨提示: 按右下角 檢舉通知版主,版主會更快收到pm處理:loveliness:
撫心自問 2015-3-19 13:41
所有此版的意見投訴 均是按了檢舉,24小時後 版主未有處理 或 覺版主處理不公作出查詢之用.
凡未經檢舉而直接在此濫用反映的檢舉,版主均會作出扣分的警示.
所有投訴主題除[color=#08080]本版版主、樓主以及被投訴會員/版主之外,其他會員一概不得回覆,違規者會被直接扣20-50分為處罰,我們並會將該回覆直接屏敝或刪.[/color]
[[i] 本帖最後由 撫心自問 於 2015-3-19 01:44 PM 編輯 [/i]]
hkpal 2016-12-20 10:29
本帖重開,會員如于此帖留言須留意本帖 1# - 3# 之內容。
hellohello0300
*** 該帖被屏蔽 ***
練習 2016-12-20 13:29
[attach]6302822[/attach]
想問此人所說出小句聲當幫忙是否可定為挑釁他人?這名會員經常這樣回覆,原先本人跟另一會員討論,但突然看到此會員這樣回覆
練習 2016-12-20 13:30
另外此版有會員經常pm 恐嚇其他版友,請問可否一同定性為挑釁他人?
hkpal 2016-12-20 14:32
[quote]原帖由 [i]練習[/i] 於 2016-12-20 01:29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3503519&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6302822
想問此人所說出小句聲當幫忙是否可定為挑釁他人?這名會員經常這樣回覆,原先本人跟另一會員討論,但突然看到此會員這樣回覆 [/quote]
不如閣下先想想為何自己在該樓主的帖留一些奇怪留言吧。
閣下跟另一會員討論,版規沒有禁止其他會員(包括樓主)回應。
[quote]原帖由 [i]練習[/i] 於 2016-12-20 01:30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3503586&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另外此版有會員經常pm 恐嚇其他版友,請問可否一同定性為挑釁他人? [/quote]
如不想被別人騷擾,可自行於短消息系統內之忽略列表中輸入有關會員之名字,系統其實甚至容許禁止所有用戶發來的短消息。但在回應別人PM時留辱罵言詞,原則上亦可上限扣分/禁言處理.
另請注意本帖只處理按檢舉鍵後仍未解決的問題,任何未按留言檢舉而直接在此帖舉報屬濫用此帖。
留意#1註明所有濫用此帖人士將會被扣50分。
練習 2016-12-20 14:37
給hkpal
請問版主你是否知道檢舉只係能檢舉一次?本人的帖子被某會員騷擾叫出少句聲,本人卻版冠上 “已檢舉”與主題無關,亦屬挑釁。而亦未收到閣下任何檢舉,屬愚弄網友之名及加以屏蔽,本人被騷擾是事實,就算你所說的因未成功檢舉而扣分,那位有問題的會員騷擾本人亦是事實,為何要去到屏蔽? 本人不是不想去按檢舉,因為已有其他版友作出,本人只好到新股討論區版規及會員意見投訴區作出投訴.
現在看到的是挑釁本人的卻可以無事繼續,本人提出檢舉由於被其他版友已提出檢舉,本人無法完成,我們正常討論的卻被打壓,本來上一次你跟那位有問題的會員討論後,讓你得知那位非常有問題的會員劣行後,以為版主們會更加了解這版如何被那位有問題的會員騷擾,如今看到的只是一場SHOW ,不分是非黑白,繼續縱容那位有問題的會員繼續玩弄其他版友.如果你們版主覺得打壓正常會員後,此版會回復正常,其實你們何不開一個新友給那位有問題的會員,為何我們一直想正常討論你們版主們卻對那些存心騷擾的視若無睹?
[quote]原帖由 [i]hkpal[/i] 於 2016-12-20 02:32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3506718&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不如閣下先想想為何自己在該樓主的帖留一些奇怪留言吧。
閣下跟另一會員討論,版規沒有禁止其他會員(包括樓主)回應。
如不想被別人騷擾,可自行於短消息系統內之忽略列表中輸入有關會員之名字,系統其實甚 ... [/quote]
第一 : 一隻新股上市不夠數天卻被人說52周,請問這又不算奇怪的留言? 我諗閣下不是第一天接觸股票,一隻12月15日上市的,有會員在12月19日發表以下回覆
''又52 week low 了''
我們去討論如何計算出來時,被那位有問題之會員不禮貌回應,甚至挑釁,現在卻被版主冠上奇怪留言,其實版主是針對人去處理還是有曾經去了解事件經過方去處理 ?
第二 : 如果本人版其他會員騷擾,但檢舉已有其他人提出,被騷擾者是否無路申訴? 此帖只供金融財經投資版區有內容既舉報(即舉報鍵可以解決以外既問題)這點不如你再清楚解釋多次,免得龍門任你們搬 .
[[i] 本帖最後由 練習 於 2016-12-20 02:51 PM 編輯 [/i]]
hkpal 2016-12-20 14:56
[quote]原帖由 [i]練習[/i] 於 2016-12-20 02:37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3506992&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給hkpal
請問版主你是否知道檢舉只係能檢舉一次?本人的帖子被某會員騷擾叫出少句聲,本人卻版冠上 “已檢舉”與主題無關,亦屬挑釁。而亦未收到閣下任何檢舉,屬愚弄網友之名及加以遮罩,本人被騷擾是事實,就算你所說的因未成功檢舉而扣分,那位有問題的會員騷擾本人亦是事實,為何要去到遮罩? 本人不是不想去按檢舉,因為已有其他版友作出,本人只好到新股討論區版規及會員意見投訴區作出投訴.
現在看到的是挑釁本人的卻可以無事繼續,本人提出檢舉由於被其他版友已提出檢舉,本人無法完成,我們正常討論的卻被打壓,本來上一次你跟那位有問題的會員討論後,讓你得知那位非常有問題的會員劣行後,以為版主們會更加瞭解這版如何被那位有問題的會員騷擾,如今看到的只是一場SHOW ,不分是非黑白,繼續縱容那位有問題的會員繼續玩弄其他版友.如果你們版主覺得打壓正常會員後,此版會回復正常,其實你們何不開一個新友給那位有問題的會員,為何我們一直想正常討論你們版主們卻對那些存心騷擾的視若無睹?[/quote]
既然已發現已有人檢舉而未有版規操作,即檢舉理據不成立。
我只看到兩批會員互相在挑釁,並不是一批挑釁另一批。
[quote]第一 : 一隻新股上市不夠數天卻被人說52周,請問這又不算奇怪的留言?[/quote]
會員可在有關帖子理性討論對52周低位或高位的定義方法。
版主不會去介入理性討論。
[quote]第二 : 如果本人版其他會員騷擾,但檢舉已有其他人提出,被騷擾者是否無路申訴?
[/quote]
舉報時應先寫清楚此點,到時版主會去測試是否屬實。
不容許在別人帖子留言“已檢舉”等文不對題內容。
練習 2016-12-20 15:29
[quote]原帖由 [i]hkpal[/i] 於 2016-12-20 02:56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3507897&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既然已發現已有人檢舉而未有版規操作,即檢舉理據不成立。
我只看到兩批會員互相在挑釁,並不是一批挑釁另一批。
會員可在有關帖子理性討論對52周低位或高位的定義方法。
版主不會去介入理性討論。
... [/quote]
不好意思小弟發表後作了些修改,希望HKPAL 版主你重新回覆,謝謝
[[i] 本帖最後由 練習 於 2016-12-20 03:43 PM 編輯 [/i]]
練習 2016-12-20 17:27
唔好意思,請hkpal 版主能再一次回覆本人可以嗎,謝謝
練習 2016-12-21 00:01
唔好意思,hkpal 版主你能夠再次回覆本人提問嗎?本人是認真請教,希望搞清楚以免再生誤會,或者唔回覆都好,起碼比小弟知道,某會員用某網所標示的字眼去解釋何為52 week ,本人很想知道這究竟為版主們所說的提供誤導資料還是小弟讀得書少,謝謝
hkpal 2016-12-21 10:25
[quote]原帖由 [i]練習[/i] 於 2016-12-21 12:01 A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3533770&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唔好意思,hkpal 版主你能夠再次回覆本人提問嗎?本人是認真請教,希望搞清楚以免再生誤會,或者唔回覆都好,起碼比小弟知道,[/quote]
應要回覆的已回覆。
[quote]某會員用某網所標示的字眼去解釋何為52 week ,本人很想知道這究竟為版主們所說的提供誤導資料還是小弟讀得書少,謝謝
[/quote]
版主主要是對留言是否合符版規,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版務處理。而即使版主對留言作出或不作出版務處理,亦不代表對有關留言內容的正確性有任何立場或觀點,包括同意或反對等。
涉及資料方面,有本版《版規3. 嚴禁發表和金融財經、投資無關/虛假/內幕/誤導的消息》及總版規《[四] 網上言論: 網上言論亦受法律管制,我們保留刪除一切問題言論的權利,以保障本平台不被濫用。…希望會員保持理性討論,避免對會員作出人身攻擊、鼓吹暴力或發表違反香港法律的言論。》
不違反以上的,會員所認為的“誤導資料”,其實會員間是可以在版面互相理性探討較合理名稱、定義、解釋等。在未有違反任何版規時,版主無意過份干預會員的言論空間,除非發現有人過份踩界鑽版規灰色地帶則會考慮是否有需要版務處理。
閣下所言情況,並不一定與讀書多少有關,有可能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而已。
hellohello0300
*** 該帖被屏蔽 ***
練習 2017-1-5 21:05
本人今天於某帖回覆,但某會員於回覆中刻意挑釁本人,回覆與該帖無意思的字眼,本人先作出檢舉,其後再於該帖回覆該位挑釁者,挑釁者觸犯版規第4 點,而且作出檢舉,上一次本人欲檢舉時有其他會員比本人快,該主解釋未作出檢舉所以扣分,是次本人已經作出檢舉,到現在挑釁者無事繼續,本人於該帖的回覆卻被屏蔽,而且遭到版主扣分及恐嚇,本人很想知道本人犯了版規那條?已檢舉係事實,本人也是道出事實,為何說出挑釁者有問題亦提出檢舉問題帖會成被視為挑釁?本人被挑釁才會說出檢舉之行動,是次本人已經根據版主定下之版規去處理,但版主選擇性執法,而且無理扣分及恐嚇本人正常申訴行動是否濫權?
如果說明會員可作之權力都被視為挑釁,那會否作出檢舉也會定性為挑釁行為?
請版主作出解釋
[attach]6362107[/attach]
[attach]6362108[/attach]
[attach]6362109[/attach]
[[i] 本帖最後由 練習 於 2017-1-5 09:14 PM [url=http://www.discuss.com.hk/iphone][img=100,23]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iphoneD.jpg [/img][/url] 編輯 [/i]]
hkpal 2017-1-5 23:13
[quote]原帖由 [i]練習[/i] 於 2017-1-5 09:05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10055&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本人今天於某帖回覆,但某會員於回覆中刻意挑釁本人,回覆與該帖無意思的字眼,本人先作出檢舉,其後再於該帖回覆該位挑釁者,挑釁者觸犯版規第4 點,而且作出檢舉,上一次本人欲檢舉時有其他會員比本人快,該主解釋未作出檢舉所以扣分,是次本人已經作出檢舉,到現在挑釁者無事繼續,本人於該帖的回覆卻被屏蔽,而且遭到版主扣分及恐嚇,本人很想知道本人犯了版規那條?已檢舉係事實,本人也是道出事實,為何說出挑釁者有問題亦提出檢舉問題帖會成被視為挑釁?本人被挑釁才會說出檢舉之行動,是次本人已經根據版主定下之版規去處理,但版主選擇性執法,而且無理扣分及恐嚇本人正常申訴行動是否濫權?
如果說明會員可作之權力都被視為挑釁,那會否作出檢舉也會定性為挑釁行為?
請版主作出解釋[/quote]
關於不容許在版面寫“已檢舉”等留言已清楚於本舉報帖#11告知閣下.
本版是討論新股,不是讓閣下留言討論檢舉.
論壇容許對懷疑違規留言作出檢舉舉動,但並不代表容許在版面討論該舉動.
markchan720 2017-1-5 23:57
版主,為什麼對「股場小神仙」帳號就可以重開,而對「商界中心的留言」,「fungkw1997」等就仍然禁言?請問這是什麼標準?版主之前說永禁,原來又是謊言
[[i] 本帖最後由 markchan720 於 2017-1-6 12:02 AM [url=http://www.discuss.com.hk/iphone][img=100,23]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iphoneD.jpg [/img][/url] 編輯 [/i]]
練習 2017-1-6 00:50
[quote]原帖由 [i]hkpal[/i] 於 2017-1-5 11:13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16646&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關於不容許在版面寫“已檢舉”等留言已清楚於本舉報帖#11告知閣下.
本版是討論新股,不是讓閣下留言討論檢舉.
論壇容許對懷疑違規留言作出檢舉舉動,但並不代表容許在版面討論該舉動. [/quote]
第11條完全可媲美大陸國安法,由舉報到而家唔好講有幾長期,連一日都未有,而家受害人就等於大陸上訪者,有舉報即時受到打壓,反而被舉報者安然無恙.
其實本人有沒有討論檢舉之意思,可交由大家定斷,本人給予此意見那位挑釁者叫他不要只張貼他人之文章,及加上自己意見,但那位挑釁者言行語帶暗諷本人,竟不構成版主所提及的第11條版規,更定性未觸犯版規第4條 . 之後本人提出挑釁者已觸犯版規第4條,本人已向版主提出檢舉,就卻換來討論檢舉之罪名,敢問版主這樣選擇性執法,有何公平?而且檢舉係香討比會員作出申訴之工具,為何版主可以將檢舉解釋成完全不屬於香討功能,只可提出不可提及,咁有一天如果會員提出檢舉次數較多時,版主又覺得濫用,是否又可以將該人定罪?再者本人為何提及已檢舉,是因為有人挑釁本人在先,本人已經沒有跟那人於帖中繼續口舌之爭,但為何加以莫須有之罪名於本人身上?
無論此版版規及總版規,都沒有明文禁止討論或提及香討內之功能,但今天版主卻以版面討論之罪欲加於本人,請問版主以那一條版規去將本人討論檢舉定罪?
[attach]6363083[/attach]
[[i] 本帖最後由 練習 於 2017-1-6 12:54 AM [url=http://www.discuss.com.hk/iphone][img=100,23]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iphoneD.jpg [/img][/url] 編輯 [/i]]
hkpal 2017-1-6 00:55
[quote]原帖由 [i]markchan720[/i] 於 2017-1-5 11:57 P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19000&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主,為什麼對「股場小神仙」帳號就可以重開,而對「商界中心的留言」,「fungkw1997」等就仍然禁言?請問這是什麼標準?版主之前說永禁,原來又是謊言 [/quote]
就資料所見,禁言期已滿。
需由有關人士自行去投訴版查詢何時已完畢及如何恢復(如未自動解除)。
我作為此版版主在有關警告中未有註明只永禁吧。當時如果要到達此程度來處理,可能閣下目前也未必能用這身份在此查詢。
hkpal 2017-1-6 01:00
[quote]原帖由 [i]練習[/i] 於 2017-1-6 12:50 A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21072&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第11條完全可媲美大陸國安法,由舉報到而家唔好講有幾長期,連一日都未有,而家受害人就等於大陸上訪者,有舉報即時受到打壓,反而被舉報者安然無恙.
其實本人有沒有討論檢舉之意思,可交由大家定斷,本人給予此意見那位挑釁者叫他不要只張貼他人之文章,及加上自己意見,但那位挑釁者言行語帶暗諷本人,竟不構成版主所提及的第11條版規,更定性未觸犯版規第4條 . 之後本人提出挑釁者已觸犯版規第4條,本人已向版主提出檢舉,就卻換來討論檢舉之罪名,敢問版主這樣選擇性執法,有何公平?而且檢舉係香討比會員作出申訴之工具,為何版主可以將檢舉解釋成完全不屬於香討功能,只可提出不可提及,咁有一天如果會員提出檢舉次數較多時,版主又覺得濫用,是否又可以將該人定罪?再者本人為何提及已檢舉,是因為有人挑釁本人在先,本人已經沒有跟那人於帖中繼續口舌之爭,但為何加以莫須有之罪名於本人身上?
無論此版版規及總版規,都沒有明文禁止討論或提及香討內之功能,但今天版主卻以版面討論之罪欲加於本人,請問版主以那一條版規去將本人討論檢舉定罪?
[/quote]
有關之解釋已完畢。如閣下仍未能滿意,請自行往投訴版查詢對閣下的留言版務處理。
markchan720 2017-1-6 01:04
[quote]原帖由 [i]hkpal[/i] 於 2017-1-5 11:13 PM 發表 [url=http://www.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16646&ptid=10701864][img]http://www.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關於不容許在版面寫“已檢舉”等留言已清楚於本舉報帖#11告知閣下.
本版是討論新股,不是讓閣下留言討論檢舉.
論壇容許對懷疑違規留言作出檢舉舉動,但並不代表容許在版面討論該舉動. [/quote]
這正是你所說的不容在版面寫已檢舉,為何又不用處理?雙重標準[attach]6363106[/attach]
markchan720 2017-1-6 01:12
[quote]原帖由 [i]hkpal[/i] 於 2017-1-6 12:55 AM 發表 [url=http://www.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21257&ptid=10701864][img]http://www.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就資料所見,禁言期已滿。
需由有關人士自行去投訴版查詢何時已完畢及如何恢復(如未自動解除)。
我作為此版版主在有關警告中未有註明只永禁吧。當時如果要到達此程度來處理,可能閣下目前也未必能用這身份在此查 ... [/quote]
原來一個版主說東,一個版主說西就可以縦容某人,請恕我冒昧了[attach]6363129[/attach]
hkpal 2017-1-6 01:22
[quote]原帖由 [i]markchan720[/i] 於 2017-1-6 01:04 A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21579&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這正是你所說的不容在版面寫已檢舉,為何又不用處理?雙重標準6363106 [/quote]
等埋閣下查詢的戶口回復正常顯示埋話“撿舉不等於檢舉”吧。
你們過去的恩怨,在下不打算介入。
[quote]原帖由 [i]markchan720[/i] 於 2017-1-6 01:12 AM 發表 [url=http://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21797&ptid=10701864][img]http://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原來一個版主說東,一個版主說西就可以縦容某人,請恕我冒昧了6363129 [/quote]
是閣下曲解分版的意思而已。世界不會單只因為閣下的思緒來轉動。
markchan720 2017-1-6 01:29
[quote]原帖由 [i]hkpal[/i] 於 2017-1-6 01:22 AM 發表 [url=http://www.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4322049&ptid=10701864][img]http://www.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等埋閣下查詢的戶口回復正常顯示埋話“撿舉不等於檢舉”吧。
你們過去的恩怨,在下不打算介入。
是閣下曲解分版的意思而已。世界不會單只因為閣下的思緒來轉動。 [/quote]
「很快便永禁吧」也能說成曲解?另外一個會員在版面說檢舉就被扣分,而此人在版面寫同樣的話就無問題。版主們的雙重標準真的令人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