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辰_1988 2011-8-2 12:21
[b]我從小就對動物很有同情心。成長的過程中,信念和價值觀都發生過很多大的變化,唯有對動物的愛心和同情心一直不變。如今我終於了解到,動物保護,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業。[/b]
[b]以下是我對一些問題的回答,也是我自己大致的動保觀念。[/b]
[u]為什麼要保護動物?[/u]
動物和人類一樣,有知覺和感受,能體驗到痛苦或滿足。
沒有人喜歡遭受痛苦,動物也一樣。——若論保護動物的理由,這一點就足夠了。
[u]為什麼不提倡“保護植物”?[/u]
植物沒有大腦和神經,對它們而言,不存在包括痛苦、滿足在內的任何感受。
所以,從道德的方面來說,沒有保護植物的必要。
[u]為什麼不提倡“保護蚊子”?[/u]
所有的有脊椎動物,包括人類,都具有高級的神經系統,都會有強烈的感受。而大多數的無脊椎動物(比如昆蟲),神經系統十分低級,感受的能力也十分微弱。
我們不說“保護蚊子”或“保護蟎蟲”,因為它們的感受是很微弱的。
[u]動物和動物之間本就彼此殺戮,為什麼人不能殺動物?[/u]
動物製造殺戮無可厚非,因為動物的智力不高,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給其他個體所帶來的痛苦。就像一個三、四歲的孩子(事實上很多動物的智力就在這個水平)殺了人,你也不能怪罪他什麼——因為他什麼都不懂。
而成人的智力足夠,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其他個體造成痛苦。在知曉的情況下,卻仍然為之,就是明顯的罪惡!
[u]為什麼不遵循弱肉強食的自然規律?[/u]
自然界的規律是弱肉強食,但是人類的道德並非如此。否則,就沒必要幫助那些弱勢群體了。
弱小者應當被保護。自然規律是殘忍的,但人類的道德是善良的。人類應當與殘忍鬥爭,去製止殺戮,而不是去製造殺戮。
[u]為什麼更關注動物,而不關注人類自己?[/u]
當代的人類已經活得夠好了。大部分所謂的弱勢群體、窮人,也只不過是生活條件差點,或是生活艱難一點而已。而且社會已經在不斷提供機會和幫助給這些弱勢者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機會和幫助還在不斷增加。
相比之下,那些動物的境遇更讓我同情——起碼那些窮人們不會遭受到虐待或殺害。而動物被殘忍虐殺,甚至連懲罰兇手的法律都沒有!目前沒有比保護動物更緊迫的事情了!
並且,人類尚有善惡之分,而動物卻都是可愛的——就像小孩一樣(很多動物的智力就是相當於小孩),沒有哪個孩子不是可愛的。
[b]當今的那些富豪和權貴,擁有著雄厚的力量,卻都只會將資本浪費在奢侈的生活或毫無意義的信念上。我要成為力量的擁有者,用這力量為動物保護的事業做出最大的貢獻![/b]
[b]奮鬥吧![/b]
carol102 2011-8-2 13:32
寫得好好, 但還有一條問題, 就是當你說要愛護動物之後, 其他人就會必然問番你(包括基督教的牧師), 咁你們愛護動物的人會唔會食肉架? 我還未有一個很圓滿的對答. 我只覺得這是創造者設計我們要食肉, 現我要靠我意志去扭轉改為食素, 是需要時間.
你有冇個更好的理念?
nawk111 2011-8-3 10:36
[quote]原帖由 [i]carol102[/i] 於 2011-8-2 01:32 PM 發表 [url=http://www.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7885577&ptid=14897612][img]http://www.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寫得好好, 但還有一條問題, 就是當你說要愛護動物之後, 其他人就會必然問番你(包括基督教的牧師), 咁你們愛護動物的人會唔會食肉架? 我還未有一個很圓滿的對答. 我只覺得這是創造者設計我們要食肉, 現我要靠我意志去 ... [/quote]
唔需要俾「創造者設計我們要食肉」黎限制我地既選擇。
首先,我地係唔係「設計為食肉的」,本身已經係一個問題,
不過,最多人既講法就係我地係雜食性(而不是肉食性)動物,
亦即我地可以食肉,亦可以食蔬菜。
而完全食素蔬,對身體健康係完全沒有問題的,
更有越來越多證據顯示食素比食肉對健康更有利。
第二,我地即使係「被設計為食肉」,都唔代表我地係「應該食肉」的。
兩個問題可以分開討論,
正如人性中,我地必然地或多或少會有「貪念之心」,
但係唔係就應該發展呢個「貪念之心」,
呢個係可以分開講的。
nawk111 2011-8-3 11:09
其實「為什麼更關注動物,而不關注人類自己?」有個更好既講法,
對於關注動物,好多關注動物既團體基本上只係要求唔虐待同埋唔食佢地,
而無更多進一步既行動,
其實我地係好難關注動物比關注人類更多的,
我地會關心獨居老人,比起關心獨居老虎更多。
我地會關心非洲人類既饑荒,多過關心(例如說)阿馬遜森林入面一種動物既饑荒。
所謂關注動物,我地大多數只係停留響不殺不虐待既地步,
因為地球上被殺害既動物係如此多。
而對人類呢,不殺不虐基本係共識,有道德,有法律保護。
我地對人類既關心,一定係超過動物的,
我地不單止不會殺害同虐待人類,
而且仲會關心人類既喜怒哀樂,衣食住行,
好多慈善團體都係由呢幾點出發的。
而動物,我地只係要求不殺不虐待,僅此而已,
只不過呢點原來實行起黎都非常困難,
因為人類已經太習慣去食佢地了,
以至於唔覺得有乜問題。
其實關心動物同關心人類兩個問題亦唔能夠分得太開講了。
當知道我地不殺不吃動物對人類帶來既好處時,
其實可以理解到呢個問題係二而一的。
試想下,一個人如果對動物(不止竉物)都會有愛心,
佢對人類會唔會好黑心?
而如果全世界都因為愛護動物而食素,
世界上又會唔會有咁多同類相殘既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