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公開信:關於愛護動物協會管理與及領養服務的投訴和反映

christibenio 2014-6-3 10:20

[color=black]香港愛護動物協會[/color][color=black]執行總監麥履善先生[/color][color=black]及領養動物服務負責人:[/color]


[align=center][align=center][b][u][color=black]公開信:關於 貴會管理與及領養服務的投訴和反映[/color][/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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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本人因近日嘗試使用 貴會服務後,親身感受 貴會同工的態度、官僚作風及對一些執行程序抱有疑問,加上於報紙、網上搜尋瞭解相關情況[/color][font="]([/font][color=black]簡單摘要,短短[/color][font="]30[/font][color=black]版,多至不能盡錄[/color][font="])[/font][color=black],確實質疑 貴會在有關愛護動物及領養服務工上,是否有深刻的管理、作風等問題,甚或引至轄下員工態度及其心態存在問題。在執行上,更頗令人具有「黑箱作業」的感覺,並非友善鼓勵市民出力支持愛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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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貴會 [/color][color=#333333]前執行總監韓思敏曾於立法會文件說:「在留待領養的動物中,本會可保留[/color][font="]191 [/font][color=#333333]隻供市民收養,而餘下的[/color][font="]1 255 [/font][color=#333333]隻則被人道毀滅。因此,在送往愛護動物協會的動物中,約有[/color][font="]15%[/font][color=#333333]獲本會收留,而[/color][font="]10%[/font][color=#333333]則在本會的安排下獲其他人收養。由於成功為有關動物找到新主人的個案數目極低,我們希望各界協助我們為這些動物尋找新主人,以及減低送往我們中心的動物的數目。」[/color][font="]([/font][color=#333333]立法會文件:[/color][font="]CB(1) 1741/98-99(03))[/font]



[color=black]貴會成立已久,相信此問題,在親身感受後更感這與你們管理文化、作風及態度有關,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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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作為市民之一,參閱過附件一內種種批評,加上親身體會,故此特撰此函表達不滿之餘,亦要求 貴會提供可靠檔案、數字及相關資料,以確定 貴會作為香港最重的「愛護」動物組織,是否經已位移,成為一個社會管理動物的系統而已。本函乃一公開信件,稍後將於各討論區張貼,而亦同時會將 貴會回覆貼上,以讓市民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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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作為香港最大的鼓勵愛護動物機構,本人實在希望自己的經歷只是個別例子,而有關報導也伯備激分子所言。 貴會實在是能彰顯愛心,將動物生命同時視為珍貴,建立一套愛護毛小孩的訊息。但願經歷和報導們錯誤,否則,實在為那些天真的小孩們進入你們門口後,而感到難過。只是等待被殺的時光迫近。亦為捐款以為自己救了這些小孩的人而痛心,不知自己可能誤會了捐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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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本人實誠希望你們的工作,不是一套公關演出,愛護只是說辭。而是真心地去「愛」。因此,為免誤會及無理指控,謹此要求 閣下,瞭解個案及反思相關管理和你們 貴機構的種種定位。而為了小動物的生命,有關課題我願意長期與你們持續探討,此亦為公開信會於不同討論區分享,你們回應亦然。亦不排除考慮得不到合理回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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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事情是這樣的,由於前數月,本人協助朋友一同照顧其狗隻,於是促使我下了些決心考慮飼養一隻,並經家庭內討論獲得了共適。我近日亦積極留意數個機構的[/color][font="]FB account [/font][color=black]與及網站。因為怕購買會間接幫忙了黑心寵物店,故此希望可以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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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於[/color][font="]5[/font][color=black]月[/color][font="]23[/font][color=black]日,看見了[/color][font="]327054 Bing Bing[/font][color=black]的相片,於是下午趕去 貴會總署。由於[/color][font="]Bing Bing[/font][color=black]太多「[/color][font="]hold[/font][color=black]」了,未必有望。於是,轉為申請[/color][font="]337925 Pongo [/font][color=black]但由於該狗隻著名[/color][font="]ask trainer[/font][color=black],故此,我本身亦抱試探心態,但卻在短促、無溝通或輔助下就迅速被[/color][font="]cancel[/font][color=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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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而由於[/color][font="]Cancel [/font][color=black]只發生於下午[/color][font="]5:30[/font][color=black]登記,至明天早上[/color][font="]9:30[/font][color=black]期間,實不敢相信,這是一個合理對待個案的方式。而所謂[/color][font="]trainer [/font][color=black]於整個過程中,只是隱形的,亦沒有任何上訴機制提供,也沒有顯示何人負責審批及問責。如此大型組織,其運作有如黑箱,令人疑惑。而 貴會職員更只懂叫本人上網閱覽資料,不打算跟進,是否尋找或等待到適合領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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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ack]貴會 前會長還在立法會上理直氣壯,「[/color][color=#333333]希望各界協助我們為這些動物尋找新主人」,但卻走到你們門口內卻得不到幫忙。如此,若本人放棄等同少了個新主人,亦即可能一條生命,又可能「被人道毀滅」。[/color]

christibenio 2014-6-3 10:22

此事發生後,本人對 貴會開始有所懷疑,再尋找資料,更發現 貴會被指將大量稱無法救治或不宜領養等原因而將動物大量毀滅,正如剛才1999年所說高達百分之八十五是拿去人道毀滅而已。而其他投訴、指責多得不計奇數。故致函表達:

1.      質疑程序:過程草率、馬虎,欠缺透明度以至可造成不公
貴會同事處理,只是在下午5:30後,至明天早上9:30決定,實在令人懷疑其認真程序或早以將狗心有所屬。而所謂「ask trainer」只作內部諮詢,實質用於否定申領者資格。而有關否定卻並沒有作出專業性及與該狗隻的適應性評估。有關trainer只隱形於背後操作,根本沒有與本人相談、所填表格亦簡陋至極。以本人學識之淺見,該表簡單之狀況根本不能作為評估之用。否則,我們應該要找名專家驗正。而本人亦參閱其他機構相關表格,參附件二。此表確實作為評估價值很低。處理馬虎,程序極之不嚴謹。

決定時並沒有提供上訴可能性或任何負責跟進同事、作出審批人士為何人等。實在是令人質疑 貴會處事方式、公開度及透明度。

而本人亦已向 貴會同事於電話中詢問,是否有需要直接CANCEL,不可以留低資料,待你們可以日後一併考慮。而你們同事堅持是直接取消。如果你們所有個案如此,本人認為你們只是將領養者趕走,卻同時不斷有可能會將狗隻人道毀滅,同時是剝奪毛小孩一個生命權。你們的管理及執行是否已想清楚此代價呢?就算是次Pongo可能受歡迎,但本人認為這不會是單一個案,這是 貴會一直恆常運作方式,如否請舉實際資料及文件證明。

而由於現時 貴會這種處理方式,同時程度幾近黑箱作業,可謂「只有你講」,乃一「人治」過程。要知道並非每隻狗隻亦沒有價值的。偶有名種狗隻,故此這種運作狀況,是可以直接造成某些前線運作人員,可以藉而使某些狗隻,提供予特定範圍人士。程序可被操縱。本人認為這造成合理懷疑。故 貴會要作為一個有公信力的機構,實在不可能容忍此可以造成嚴重不公的過程。絕不能再持之久之。

2.      專業欠奉,缺乏上訴機制
一隻狗隻咬人不一定是個性或自己有問題。好可能多數是由於環境因素或認為人的行為對他有侵犯性而作出的行動。所謂醫生判症也要與病人或相關人士交談,而亦有判斷錯誤的時候。正如,近日也有初生嬰兒夭折,而被判專業失德。為何你們認為 貴會所謂trainer對一隻不會向他們說話的毛小孩之判斷一定對?而對領養者的適切性無須交談就可直接判斷?

正如上一點所述,有關trainer只是單面判斷及小許資料,就行使絕對權力,對個案作出「取消」決定,是並不專業的行為。

而本人前去探望動物時,對於Pongo的觀察和交往:
第一,Pongo吸引我,是因為當我走近他籠子,他主動就坐下給我看。十分乖
第二,本人申領前在 貴會同事安排下,在大鐵籠內自己單獨與Pongo相處。請教 閣下如果Pongo個性有問題,你們這樣安排是否不顧本人人身安全?如果你們判斷成立,本人想當時我面對的危機是否可以控告你們疏忽。當時情況,時間幾達40分鐘。當時除數分鐘,有同工「望兩望」外,大部分時間只是我個人與Pongo獨處,而他對陌生人並無異常或任何問題;
第三,Pongo 在過程中初時有緊張,在籠內跑圈外。之後也十分乖巧。他甚至多次願意反轉自己給個肚子讓我撫模,亦懂用手捉著我。就算養狗的初哥也知道,狗隻要對人有安全感才會這樣。故此,我感覺到互相是有好感的。因此,才下此決定申領。那時已達下午5:30至40分左右。

以上情況,本人認為有需要與 貴會那名「隱形」trainer人士直接面對面,並與Pongo一起,共同磋商個案。可惜, 貴會並無上訴機制,電話上只是已cancel你的訊息,並無其他可能性給予本人。相信其他個案亦然。故此,在本函亦要求 閣下介入處理。

更重要是,本人個案揭示 貴會處理個案欠缺上訴機制供涉及的人士向 貴會提出。雖知道, 貴會決定不一定正確,而你們的決定會影響動物一生。

3.      導致狗隻可能最終走向被毀滅命運
根據立法會文件,答覆編號FHB(FE)020,問題編號2784,指出2011年,5800隻捕獲流浪狗,當中4259隻人道毀滅。而2012年,則4722隻有3744隻被人道毀滅。數字驚人。而 貴會前執行總監亦云:「在留待領養的動物中,本會可保留191 隻供市民收養,而餘下的1 255 隻則被人道毀滅。因此,在送往愛護動物協會的動物中,約有15%獲本會收留,而10%則在本會的安排下獲其他人收養。」(立法會文件:CB(1) 1741/98-99(03))

貴會是會將狗隻人道毀滅的機構。而本人深感不明,雖然Pongo是一隻「好孩子」應該很受歡迎。但一個機構著眼應該在於其制度及態度,就算 貴會認為本人家庭非最良好的選擇,但是否一次性「取消」是最好的選擇?如此,其他個案如是。萬一只得一名申領,卻被你「取消」。除非你們選擇會養育他們至終老,否則你們就是以剝奪他們生命權的方式去作抉擇。如果你們是會養他們終老,請提供實據。因為供領養的網上資料只得小小十版。反而我想你們應該供人領養,但要求修讀課程及提供一個相當時期的輔導服務,會更為妥切,而非此種「取消」態度。

請你們不要為了自己的程序及某種想法,就妄顧對毛小孩的愛與保護。

4.      部分職員態度惡劣並不友善鼓勵
與 貴會聯絡,有關接電話的一名女同事,態度之惡劣不願意多談一句,十分不友善。而查詢時,只會重複程序的說話或請你入去問其他同事,語氣惡劣。她有如部錄音機。而本人因此也情商助理打去,結果助理作為人證之一,只有一句:不helpful。請 閣下檢討有關員工的不友善態度,這直接令一些領養者有不必要的負面感受。

而當拒絕申請本人後,該男同事主要訊息亦是鼓勵本人留意網站。並不打算主動協助領養者日後尋找合適動物,並其他行動。本人十分想知道, 貴會籌款後,是否「愛護」不包括協助小動物找新主人?你們依靠別人,人家走進你門,你卻不登記不協助,請我們自助。那些善款聘任的職員是幹什麼的?難怪,人道毀滅數字之高。

5.      部分職員對動物知識貧乏,提供有誤資訊
致電給本人通知取消此申請的職員,由於聽本人語氣有點堅持,於是推介其他動物如有隻拉布拉多。但是本人當時感到十分奇怪,因為我一天看四次 貴會網站,並無此選擇。而被問數句後,他之後就開始「口窒窒」改口說,是似「拉布拉多」的唐狗 … …。而我問他小孩多少歲,他說一歲。小孩是位於九龍中心的。結果,我回家一看… … 那叫Kama的小孩是頗長毛並不似拉布拉多(見附件三)。而成個九龍中心,似拉布拉多的是五歲的Mung Ngai。本人質疑有關人員,知識貧乏,向申領者提供有誤資訊。

6.      部分職員向市民顯示對動物頗負面訊息
此次經驗,與 貴會職員交流過程,感覺 貴會對領養者,顯示頗負面的動物感覺。例子:1. 問:你們的狗隻幾乖。職員答:剛餵了食物未靜LAW!2. 其實那隻似拉布拉多的狗無什麼問題,只要你唔介意,佢去尿尿好耐;3. 在這裡咪隻隻都乖,你帶回去就唔係。... … 多個例子只截數個。

本人能明白養動物並非簡單的事,亦需要瞭解動物的各種問題,才能適當飼養以及考慮自己是否合適。但是以上表達的並非內容問題,然而整個語氣和態度,顯示 貴會職員充滿對動物負面感受。這樣的同事真的可以推動讓人愛護動物嗎?

7.      強迫動物為 貴會拍照
本人首次進入 貴會探望動物。進去看見你們同事,將小狗帶進個別籠內,強迫性影相,而動物當時似乎不想合作,以及其表情顯示惶恐。難怪,貴會 網站部分相片,動物露出可憐及受驚樣子。

christibenio 2014-6-3 10:28

有鑑以上的投訴內容,以及綜合本人個案、附件人內容資料,謹向 閣下提出以下八項訴求:

一、               提供Pongo狗隻檔案資料、安排trainer直接面見、與Pongo一起接受評估
由於經過是次事件,本人謹爭取 貴會以專業態度處理,包括如上函述,安排隱形trainer直接面見,並與Pongo一起接受評估,作一個專業評估報告,顯示是否合適。另外,由於本人現時已對 貴會有保留態度,因此,請提供Pongo的狗隻檔案資料予本人,本人亦可尋求其他機構或其他trainer,諮詢他們意見,瞭解現況是否合理判斷。

二、               提供及列明批審人員資料
為顯示 貴會程序公開和合理,請 貴會於每個申領個案,向申領者提供批審人員聯絡資料。以及,讓申領者可以遵循資料,聯絡批審人員。而這樣安排,亦符各大政府或其他機構的慣常處理方式。敬希 貴會改進,將程秩透明化,及具跟進性。而 貴會決定亦非唯一「一槌定音」。除非,你們認為自己對有關動物的命運決定權是唯一及絕對。

三、               修訂程序:建立及提供評分指引,減少「人治」因素
由於是次經驗,反映 貴會現行制度可能存在「黑箱」及「人治」的印象,故建議,你們製作詳細的填報表格,棄用現簡陋版本,或將現版本只視為登記資訊。而有關表格可以建立及提供評分指引,以減少「人治」色彩。

而如果你們認為無法以分數評定,如此,就應該以面談或輔導等方式進行判斷。

四、               提供上訴機制
由於你們建立了「取消」選項,而這種無法挽回決定的選項。在本人所知的制度裡,必須建立同時的上訴機制,以確保決定是可以有申訴渠道。否則,程序可以稱為黑箱、亦可造成私相授受的可能性。而有關上訴機制請於網站內公開公佈。而有關上訴機制最好是有獨立人士參與,以確保公開透明和公正。

五、                為展示愛護動物慈善之名提供數據:貴會是否會飼養動物至老死?
由於 貴會是一慈善機構,並以「愛護動物」之名來籌募經費。因此,作為市民並 貴會亦應向公眾顯示你們的工作,以證用得其所。請 貴會提供近三年數據,正如你們前總監一樣,關於 貴會接收動物總數、人道毀滅總數、保留動物數目以及成功領養個案總數。因此是次經驗及過往關於 貴會討論,亦是重點究竟是照顧動物還是毀滅動物的組織?以有關機構職員態度亦可能對此發展相關,本人及公眾亦有權並需要知道,以判斷款額是否能有效救助動物。而領養數字、人道毀滅、以及你們會保留動物數字也是十分重要。

亦請 閣下直接提供數據, 貴會是否會飼養保留動物至終老或者某時段就人道毀滅呢?而有關動物數字如何?這顯示到 貴會強調是以愛及保護動物為基礎的。相信捐款者並不期望善款,最持淪為公關訊息、毀滅的幫手、支持一個動物醫療機構或社會控制動物的系統。

六、               向公眾澄清貴會方針
請 閣下按以上數據,澄清 貴會方針,是否足以落實善款提供者的意向呢?有何監察你們工作的措施和評鑑報告呢?希望, 閣下可展示出 貴會是拯救和延續生命的。

七、               對職員進行再培訓
由於 貴會職員態度惡劣、對動物知識不足,甚至對動物持負面心態等。根據勞工法例,如對工作造成嚴重損失,可構成合理懲處或解僱。而有關職員表現直接影響 貴會的形象和公信力。本人強力建議 貴會考慮再培訓或對不符資格職員採取合理處置。

以上是本人就自己個案及一眾資料,提出七個投訴和七個訴求,希望 貴會以善意詳細回應,並提供支持的數字。本人絕對有誠意,能與 貴會持續討論有關管理,以便拯救和延續更多小毛孩的生命而努力,以及改進 貴會。因為 貴會為本港最大愛護動物組織,實在需要更多人的參與,監察,提供意見,以令善款用得其所,直接幫助我們所愛的「動物」。

歡迎 閣下或相關人士直接與本人電話或電郵聯絡。敬祈 賜覆!

  順頌
台安!

曾家洛敬上
一名市民
香港教育學院教育博士生(生命教育與價值教育)

fai0224 2014-6-6 00:28

我諗你對動物既智識接近係0,你D所為既見解都係你自己係度諗
動物係唔同既環境有唔同行為,就你單單俾人CANCEL就咁偏激打堆文出黎
我覺得愛協唔俾狗你係合理,同埋你搞清楚愛協有權選擇領養者並唔會因為冇人要就隨便俾人領養
乜野向市民顯示負面訊息? 職員有義務講俾領養者知有關動物性格行為病歷,唔通要講到好好呃你去養呀?
你呢D人真係無利取鬧:smile_45:

pocarior 2014-6-6 16:23

支持 樓主去領養 , 不參與動物買賣 ,  但 愛協 由放于資源問題 , 其實無可能 長期不斷修養 已唔去 做人道毀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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