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尋晚無拉拉收到封信

阿日月 2014-6-10 18:11

尋晚房屋署寄左封信黎要我40日之內 搬走,信上寫  房屋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19(1)(b)
求救發生咩事,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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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俊 2014-6-10 23:10

第283章 第19條 租契的終止

(1)        即使租契條款另有規定─
(a)        委員會如認為根據租契持有的土地已不適合人居住,或構成妨擾、危害健康或不安全,則可無須通知而將租契終止;或
(aa)        委員會如認為並無租契授權佔用土地或其部分的人佔用土地或其部分,則可無須通知而將租契終止;或 (由1976年第42號第3條增補)
(b)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委員會可藉發出租契所訂期限的遷出通知書或藉發出1個月期限的遷出通知(兩者以期限較長者為準)而將租契終止。

估計你做左D違反租約
建議你搵房署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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