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岩岩發現 , 我其實唔係好識元朝既制度 ...

淄青李氏 2017-3-13 11:19

係中學時代 , 我地係學過元朝既一些制度 ,
但我E+自己唸唸下 , 其實我只係知其名  不知其所以矣 ...
就好似話 "省" 係自元朝出現 , 最初即係 "行中書省" ,
但係長官係咩???
係好明清咁 , 叫巡撫??? 定係跟舊中書省咁 , 叫行中書令???

仲有軍事 ... 我地係知道 , 蒙古人係所有軍事要寨 ,
駐有 "探馬赤軍" , 但探馬赤軍既實行係點 ... 係咪好似宋元
兵不知將  兵無常將咁??

最後最後係漢官 ... 元朝漢官比較應該比整個清朝都少 ,
但咪話去到三品以內 , 無漢官咁誇張??? 同埋係咪係整個元朝 ,
都仲係好重用色目人???

淄青李氏 2017-3-13 16:45

我成日覺得元朝有少少封建制度FEEL , 好似闊端家族長鎮西夏故土 ,
雲南又係元代梁王地頭 ... 實際元朝係咪真係封建制度???

淄青李氏 2017-3-19 10:09

這完全沒人有興趣嗎???:smile_35:

淄青李氏 2017-3-19 15:23

也好奇問問 ... 其實金朝漢官比例高唔高???
感覺上 , 係孝文帝漢化之前 , 胡人政權既漢官 ,
也包括日後遼國 , 都可以視為特例形式存在 ...

l-wing 2017-3-20 10:29

對元朝制度所知有限,但記得元朝是分封,行省並存。終元一代諸王始終是大患,叛亂不止,此是主要原因

戉戉戉 2017-3-29 17:28

蕭啟慶:元朝宰執的族群與社會成分分析
     
     
     
     
     
     
     
一、中文摘要
     宰執是傳統中國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也是統治菁英的最高層。一個朝代宰相的成分往往反映其政權的性質。
     元朝是一個征服王朝。表面上雖然採用中原的中央集權官僚制政府組織,但其政權的運作方式及統治菁英的構成皆與漢族王朝時代有很大的差異。本計劃擬研究其統治菁英的核心—宰相之族群及社會成分以及前後的變化,以求瞭解蒙元政權的特殊性質。
     本文第一節〈導言〉將宰執的職權與任用置於中原及北亞政治傳統的脈絡中,顯示兩個傳統中統治菁英的構成有很大的不同。
     第二節〈宰執的族群分析〉顯示:[b][size=6]宰執的任用,族群差異為一主要考量。蒙古、色目人佔全體宰執的七成,而漢、南人約佔三成,而且兩者之差距不斷擴大。職位分配亦與族群有關,職位愈高,漢、南人愈少。丞相、平章幾為蒙古、色目人所壟斷,漢人主要擔任執政,南人最受歧視,出任執政者亦寥寥無幾。[/size][/b]
     第三節〈宰執的家世〉指出元廷選用宰執,家世的考量重於個人成就。宰執出身家族類型的多寡依次為「官宦」(47.5%)、「世家」(42%)及「布衣」(9.8%),出身布衣者比例甚低。丞相多由世家子弟擔任(81.8%),執政多為官宦子弟,平章則是雙方約略相當。出任宰執的世家子弟大多為蒙古、色目(88.5%),而且,世家子弟擔任宰執之比例逐期上昇,可見元朝中樞始終由世家子弟主宰。
     第四節〈宰執的入仕途徑〉亦顯示:元廷任官重家世而輕成就的原則。依恃家世-恩蔭、宿衛-入仕的宰執多達七成,根據個人成就原則入仕者僅佔三成。官至丞相者多由由宿衛入仕(60.5%)。這類由宿衛入仕的宰執亦即前述的蒙古、色目世家子弟。近世中國歷代王朝出任相臣佔最高比例的科舉之士則僅佔 6.1%,而且侷限於執政層次。
     〈結論〉指出:宰執的族群與社會分析反映出元朝政權性質的兩個主要面相:第一,征服王朝政權:[size=6][b]統治菁英的甄選主要是族群差異為考量[/b][/size]。第二,家產制政府:宰執的高層係以皇室家臣為主體。元朝雖採用中原官僚制政府組織,但在高層仍然根據據家產制用人。官僚制僅為軀殼,家產制為其實質。蒙古、色目世家/家臣子弟始終控制朝廷,排他性甚強,缺少自我轉化的機制,因而政權的性質始終未變。
     
     
     
     
     
     
     
二、計劃緣由與目的
     報告人過去研究元朝的多族統治菁英多年,深感元朝統治菁英的組成與近世其他各朝的情形相差頗巨。其菁英之構成甚為閉鎖,愈是上層,愈是如此。政權為少數核心世家所壟斷,而科第之士則僅居於統治階層之邊緣。宰執居於統治菁英的核心,其實際情形如何,應有全面探討之必要。
     關於元朝宰執的構成,過去中外元史學者已有若干研究,如箭內亙、張瑞成、宮本則之及張帆等人的論著,或則涵蓋時代過狹,或則取材不廣,或在方法上有缺陷,皆無法全面顯示元朝宰執的構成及其前後變化。因此,本計劃旨在超越上述諸論著在時間、方法及史料上的侷限,根據重構的〈宰相年表〉對元朝宰執的族群與社會成分及其前後變化作一探討。
     本計劃之主要目的在於對元朝統治菁英核心的族群及社會背景作一比較全面的探討,從而瞭解元朝政權的性質及其中國史上的特殊性。
     
     
     
     
     
     
     
三、結果與討論
一、執行:分兩部分:


A、基本資料的建立:步驟如下:
     a.〈宰相年表〉的重建:《元史.宰相年表》為基礎,吸收《蒙兀兒史記》及《新元史》中相關成果,此外自《元史》之〈本紀〉〈列傳〉與元人文集等蒐集宰相資料,加以考証,編成新的〈宰相年表〉,共四十八頁,成為全文之基礎。
     b.〈元代宰相背景表〉的編寫:以〈宰相年表〉為主要根據,並收集宰相之家世與生平資料,列入「姓名」、「職稱與年代」、「籍貫」、「先世背景」、「出身」、「前任官職」等項,分前、中、後三期。表成共七十九頁,收錄現可考知的宰執四百七十三人之資料。
     c.「宰執族群背景表」、「宰執家世表」、「入仕途徑表」的制作:此三表分別顯示宰執的族群成分、家世背景及入仕軌轍。一方面,各表皆將各級相臣按地位分為「丞相」(包括右、左丞相」)、「平章政事」、「執政」(右、左丞、參知政事)等三組,藉以探明各級宰執的社會起源之異同。另一方面,將相臣按時代分為前(1260-1293)、中(1294-1332)、後(1333-1368)等三個時期,藉以觀察宰執成分前後的變化。這三個表格構成本文分析的直接依據。
     
     
B.史實的研析
     「宰執族群背景表」顯示,[size=7][b]就整體數量言之,蒙古、色目構成宰執的多數。473 名宰執中,蒙古、色目佔 70.2%,漢人、南人佔 29.8%。而且蒙古、色目所佔比率有逐步上昇之趨勢,由前期之 52.9%,上昇為中、後期之 71.6 及 75.9%,而漢人、南人則由前期之 47.1%遞減至中、後期之 28.4 及 24.1%。[/b][/size]
     [size=7][b]就職位言之,職位愈高,蒙古、色目愈多,漢人、南人愈少。蒙古、色目擔任丞相、平章、執政之比率分別為 95.0、 85.1 及 51.1%,而漢人、南人則為 5.0、14.9 及48.9%。可見只有在執政的層次,漢人、南人之比率堪與蒙古、色目人比肩,在平章的層次,兩者比率相去甚遠,而右、左丞相幾乎是蒙古、色目的禁臠,漢人、南人擔任之機率甚微,這一情形前後變化不大。[/b][/size]
     就族群內部權力分配的觀點言之,蒙古、色目人之間,前後比率互有消長,而漢人南人之間,漢人始終維持絕對優勢。蒙古人擔任宰執的總人數略遜於色目(分別為 68 及 83,另有 181 人無法認定為蒙古或色目)。前、中兩期蒙古宰執數目皆僅相當於色目的三分之二,後期則超過之。但在丞相層次,蒙古人數皆超過色目,可見丞相是以蒙古人擔任為主。但在中後兩期隨著政爭的頻繁發生,色目人任丞相者較初期大為增加。在漢人南人之間,漢人有 131 人擔任相職,南人僅有二人(另有 8 人無法認定為漢人或南人)前後變化不大。可見[size=7][b]南人始終是最受壓抑的族群[/b][/size]。
     「宰執家世表」顯示:家世可考之宰執共 183 人,整體言之,其中出身世家者佔 42.6%,官宦佔 47.5%,布衣僅佔 9.8%,可見出身布衣家庭的宰執甚少,而是以世家與官宦為主。就職位言之,絕大多數之丞相出身世家(81.8),官宦家庭僅佔 18.2%,而布衣家庭出身者絕無位至丞相者。擔任平章者,出身世家與官宦家庭者比率相當(均為 46.8%),極少數出身布衣家庭者亦能躋身平章(6.5%)。至於執政,多數出身於官宦家庭(67.6%),世家出身者僅略高於出身布衣家庭者(分別為 17.6 及 14.9%)。可見丞相多由世家子弟出任,執政多為官宦子弟,平章則由雙方平分秋色。就時代言之,世家子弟充任宰執者有逐期遞增之勢,前、中、後期分別為 37.2、40.3 及 42.6%。而官宦與布衣兩類則無明顯改變的趨勢。就族群言之,出身世家的宰執集中於蒙古、色目(88.5%),漢人、南人所佔比率甚低(11.5%),出身官宦者蒙古、色目之比率略低於漢、南人(46.0 及 54.0%),而布衣家庭出身的漢、南人宰執(83.3%)遠多於蒙古、色目(16.7%)。
     「入仕途徑表」顯示:大多宰執係憑籍蔭襲特權入仕,不過,不同職位與族群宰執中的主要入仕途徑互有差異。整體言之,在入仕途徑可考的宰執 247 人中,以「恩蔭」及「宿衛」所佔比率為最高,分別為 36.0 及 33.6%。所謂「宿衛」係指世家及高官子弟在皇家衛隊-怯薛-中服役後獲得任官,是一種變相的世襲制度。因而,憑籍蔭襲特權而入仕的宰執多達七成。而由胥吏、薦舉、武功、科舉入仕者合計僅三成(分別為 9.3, 7.37.7,6.1%)。但由職位差異言之,丞相自宿衛入仕者為最多(60.5),恩蔭次之(32.9%),兩者合計多達九成以上,其他各種途徑所佔比率甚低。官至平章者,自恩蔭入仕者略多於宿衛,分別為 37.7及 35.8%,兩者合計仍多達七成餘,胥吏,武功,薦辟合計不過佔總數的四分之一強。執政的入仕途徑則較為多元化,由恩蔭、宿衛入仕者僅佔 50.5%,其餘一半則係由胥吏,武功,科舉、薦辟出身者充任。可見執政的選用較不重視家世。
    [size=7][b] 就族群觀點言之,蒙古、色目與漢人、南人宰執的入仕途徑相差甚大。蒙古、色目以恩蔭及宿衛入仕幾達九成(分別為 45.6 及 43.5%),而以其他途徑者僅有一成。而漢南人自恩蔭、宿衛入仕者不過四分之一強(分別為 25 及 11%)。此外,由胥吏(28%),薦辟(17%),科舉(14)、武功(5%)出身者合計多達七成以上。[/b][/size]
     綜合上列統計,中書省是元朝官僚組織的頂端機構,其組織雖係承襲中原王朝,但在宰執的任用上,展現與中原歷代王朝迥然不同的特色,大體上違反官僚制原則。
     [size=7][b]元朝宰執的任用的最主要原則是族群差異。宰執是一個由蒙古、色目人主宰的多元族群組織。蒙古、色目宰執的人數遠多於漢人、南人,而且差距與時俱進,並且層次愈高,漢人、南人愈少。漢人、南人大多止於執行日常事務的執政,而擔任領導與決策的丞相與平章則由蒙古、色目所壟斷。而南人始終遭受嚴重排斥。在蒙古、色目族群中,蒙古人與色目人分享政權,元廷因需借重色目人的統治能力,色目宰執的任用人數超越蒙古人。但丞相之任用,始終以蒙古人為主,而平章則以色目為主。中期以後,略有改變。總之,由宰執的任用看來,元廷對征服族群的區隔始終未曾減小。[/b][/size]
     由宰執家世及入仕途徑研析,可看出元朝宰執的家產制色彩甚為濃厚。選用宰執的考量,家世重於個人成就。而世家子弟不僅佔丞相之大多數,而且其在宰執總人數中有逐期增加之趨勢,可見世家勢力不減反增。由宰執入仕途徑看來,宰執最初多憑藉蔭襲特權而入仕,僅少數倚恃個人成就。而躋身最高相位者最初多由宿衛。而這些由宿衛入仕的宰執皆為前述的世家子弟,他們藉由服仕宿衛而延續與皇室的私屬主從關係,得以躋身極品,不斷自我複制而始終控制政權的正是這些家臣/世家子弟。而出身他途者僅能扮演功能性的輔助角色。
    [b][size=7] 核心統治菁英的探討顯示元朝政權的特質:征服王朝的特色,統治菁英-尤其是核心-的甄選主要是根據族群原則,征服族群及其輔助族群佔有主要職位,而被征服族群則侷居邊緣。此種情形始終不變。[/size][/b]
     
     
     
     
     
     
     
四、自評
     本研究自重建〈宰相年表〉做起,並進一步收集宰執的家世及生平資料,制作〈宰相背景〉等表,使本研究建立於堅實的史料基礎上。
     根據上述,本研究將宰執分為三個階層,並分三個時期研析宰執的族群成分、家世背景與入仕途徑,根據統計數字顯示不同職位之宰執的社會背景的異同及前後變化,使本研究較前人成果更有系統,亦更全面。
本研究亦有美中不足之處:
第一、 資料的缺陷:蒙古、色目宰執相關資料嚴重缺少,蒙古、色目宰執共計 332 人,181 人無法考知其族屬,104 人家世不明,181 人不能究明其入仕途徑,對統計數字之可靠性影響頗大。
第二、時間不足:〈宰相年表〉之制作費時頗多,因而壓縮研析與寫作時間,因而,宰執中次族群之比例的研析及元朝宰執成分與其他各朝之比較尚未完成,有待進一步的努力。
     
     
     
     
     
     
     
五、參考文獻
本計劃參考史料及近人研究百餘種,不及備列。




主持人
清華大學歷史所
蕭啟慶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i] 本帖最後由 戉戉戉 於 2017-4-12 06:35 PM 編輯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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