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chen1990 2022-3-22 08:09
大家好,我是家庭成員,戶主是媽媽,弟弟也是家庭成員,我因私人原因沒有告知家人已婚(約5年),而每兩年的資產審查也如實申報(記得審查並沒有婚姻狀況一項)。最近家人想透過綠表買居屋,發現除了我們三個,已婚的我需要填上伴侶資料。由於財政理由我們婚後一直分開居住,伴侶則和父母同住,我的問題是:
1.)如果我家透過綠表申請居屋,申請表豈不是多了一個非戶籍的人?應該加嗎?
2.)家庭成員如果已婚但沒有一起住,伴侶一定要加進來嗎?
3.)家庭成員(我)的婚姻狀態,先不論我家會否繼續申請綠表,這情況會影響到我們現有公屋租約嗎?我不想連累家人既不能置業更可能失去間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