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 ,大會不設臨時取消機制,生效嗎?

tsangm01 2024-3-23 11:11

這個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 業主大會不設臨時取消機制,需要先經管委會開會通過,並在至少14天前通知業主,會議不能被取消,還生效嗎?所謂14天,怎計?己出通告開會, 主席私下取消,根據344章,還可以繼續召開大會嗎?

始作桶者 2024-3-23 22:41

[quote]原帖由 [i]tsangm01[/i] 於 2024-3-23 11:11 發表 [url=https://finance.discuss.com.hk/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5387522&ptid=31513549][img]https://finance.discuss.com.hk/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這個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 業主大會不設臨時取消機制,需要先經管委會開會通過,並在至少14天前通知業主,會議不能被取消,還生效嗎?所謂14天,怎計?己出通告開會, 主席私下取消,根據344章,還可以繼續召開大會嗎? [/quote]
你睇下樂翠臺咪知囉
個主席真係以為自己大哂,
話唔玩就唔玩
仲高聲吊狗民政處
大佬人地話哂都係官呀,一D面都唔比人:lol 
最後咪玩完;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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