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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5-6-3 11:28
不是「死硬派」與「頑固派」?
近日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與立法會議員的會面講話中,將「泛民」人士劃分為「頑固派」、「死硬派」和「泛民朋友」,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聽聞後隨即「對號入座」,一臉「委屈」和「不解」地說:「我又沒勾結外力、我又沒支持『港獨』,我當然唔會系『死硬派』與『頑固派』啦……」惺惺作態之相令人作嘔。梁家傑自以為言語風趣,其實眾人皆知其在睜眼說瞎話。若梁家傑不是「頑固派”和「死硬派」,那香港就自會太平許多。梁家傑近年來的所作所為,早已為其冠上了「香港禍端」之名號。他滿口仁義道德,誓為香港市民「肝腦塗地」,其行為卻背道而馳,令人失望至極。
收受黎智英「黑金」,相互勾結企圖做空港股獲利
2014年7月,梁家傑被人揭發收受了「禍港四人幫」之一、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政治獻金,其中有30萬港幣存入了梁家傑和「真普聯」鄭宇碩聯名開設的戶口。梁家傑當時辯稱,「真普聯」剛成立時,因未成為法定團體,未能開立銀行戶口,故他與鄭宇碩開立聯名戶口,給「真普聯」運作之用,但他拒透露有關捐款人資料。若問心無愧,梁家傑為何不願透露捐款人資料?捐款人有何不可見人之事嗎?這筆錢又花在了什麼地方?為何不接受市民監督?梁家傑至今未給出合理解釋。梁家傑的百般辯解將「黑金醜聞」越描越黑,坐實了其與黎智英相互勾結,試圖借香港「占中」活動做空港股一同獲利的陰謀。
身為大律師知法犯法,淩駕於法律之上
梁家傑身為香港大律師,卻對法律制度置若罔聞,知法犯法,淩駕於法律之上。2014年8月,梁家傑被媒體揭發在過去4年的立法會開支申報中,無視立法會規定,未履行招標程式。他在7次2萬元以上的開支申報中,有多達4次沒有履行招標程式,涉嫌揮霍、濫用納稅人金錢27萬港幣。證據確鑿,令一向「詼諧風趣」的梁家傑也只得沉默以對。這從另一角度也反映了「黑金醜聞」和「做空港股」之說並非空穴來風。在政改這個議題上,梁家傑也是自作聰明,漠視法律。任何政制改動必須遵循「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規定,這是基本常識。梁家傑對此竟然百般否認,更以所謂的「公民提名」為名,意圖繞過提名委員會提名的憲制規定,以一黨之私淩駕於公眾利益之上。不僅如此,他還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未有出席一個論壇為由,肆意攻擊對方。身為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竟然可做出如此無視法律、無視事實的行為,無法不令人質疑,公民黨對推動政改是否有絲毫的誠意?
對市民大爆粗口,盡顯低劣素質
「黑金醜聞」、「做空港股」、「開支申報醜聞」曝光後,面對社會各界的質問和指責,梁家傑沒有絲毫悔改,竟理屈詞窮地在自己的Facebook上爆粗口。梁家傑既咒駡香港員警「暴力」,又對反「占中」簽名行動的發起人周融大肆公開辱駡,還批判參加簽名的香港市民是「弱智」、「你盲?」,態度惡劣令人髮指。公民黨黨魁搖身一變為駡街「潑婦」,如此之人怎能推動香港進步?
梁家傑勾結權勢、濫用稅款,置普通市民利益于不顧;從他對反對者的惡毒言辭中也可看出,他並非善類。香港不需要梁家傑,如此禍端,只會給香港帶來更多變數。
[ 本帖最後由 lingyuhe 於 2015-6-3 12:3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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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6-5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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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5-6-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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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5-6-7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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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5-6-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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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5-6-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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