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人之獄又稱十八先生之獄,是指南明時期,永歷帝調集南方明軍並聯合大西軍農民義軍抗清,孫可望並欲自立,,朝臣吳貞毓等奉永歷命欲召李定國護駕。
事情敗露之後,孫可望派大臣鄭國舉兵問罪,最後孫可望以“盜寶矯詔、欺群害良”擬罪,賜吳貞毓自縊並斬吳以下十七朝臣,此即為南明史上的“十八先生之獄” 。
十八人名單:大學士吳貞毓、兵科給事張鐫、翰林院檢討蔣圪昌、李開元、吏部都給事徐大人、大理寺少卿楊鐘、太僕寺少卿趙賡禹、光祿寺少卿蔡績、武安侯鄭允元、江西道禦史周允吉、禦史李頎、朱議泵、福建道禦史胡士瑞、武選郎中朱東旦、中書任鬥墟、易士佳、司禮太監張福祿、全為國等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