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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愛國的我反而只有公屋,為國家做了網絡評論員和領班差不多六年,但是每月收入最多連二萬都沒有,上年因為在港讀書的大學生被顏色革命弄到要回到國內,有很多個月接近零收入。
原來反對派個個都可以隨隨便便賣些過千萬的房子,外國又讓牠們移民,反而加強了對我們愛國人士的審查,變相暴亂還獎賞綠卡、英國、澳州、加拿大國籍任選。現在還有人說其它國家可能對特區護照施加限制,這樣很過分很離譜,來香港都不過是為了拿到我們應得的公屋和特區護照方便出國。現在獎賞了反對派,懲罰了我們愛國者,這樣公平嗎?
單單一個小特區政府去懲罰牠們有什麼用?到頭來可以懲罰什麼,國安法寫有無期徒刑,特區政府敢判嗎,充其量不也不過在港十年監禁,十年後有外國庇護,有外國國籍,有政治庇護,有外國福利,名成利就成為人生大贏家。這樣算什麼懲罰?如果中央出手,又變成國際制裁我們,變成我們受罰!我們已經夠無辜的了,根本美國和我們中國幾十年來相安無事,是好兄弟,就是給香港把我們兩國關係害慘,中國幾億民眾受影響,影響了我們社會和科技發展。在國內城市的市民已經對香港引發和美澳斷交怨聲不斷,之後香港又不斷輸入肺炎到內地,害慘十四億人民。我們給害慘,但是香港人就可以移民英美加澳等地,這樣可以不氣憤嗎?
其他國家的政府為什麼不長眼?這麼不公道!不獎勵愛中國的人公道嗎?為什麼不給中國人綠卡和外國國籍,只給叛逆的香港人?為什麼不給特區護照英國居留權,只給BNO?公平嗎?我們也是中國人,這樣公平嗎?
[ 本帖最後由 真中國人 於 2021-1-23 11:56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