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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篇新手 於 2022-11-26 18:02 發表 如果當事人係公務員 拎公務員身份排個條隊 入住10年內新起既新屋村 申請時錢銀走哂 樓都賣埋 拎到公屋後 錢銀返黎 買股 之後賣哂股套現哂 D錢多到做銀行定期一個月都有萬幾銀息口收 前面講到樓都賣埋既 買樓者係佢個仔 而佢個仔一個年薪百萬 一個早早移民左外國生活 我想問呢個 舉報左 房署會唔會做野? 同埋會唔會收到佢間房? 同埋係咪可以報埋ICAC?
原帖由 iwyk4 於 2022-11-26 07:50 PM 發表 除非佢已經入住了10年,唔係諗唔到點解要收?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 總薪級表第21點或以下而所任職級的薪級表不會達到總薪級表第25點或同等薪點的文職人員、第一標準薪級人員和員佐級薪級表的紀律部隊人員,並具有兩年或以上的服務年資者可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申請公共房屋。該配額會每年作出檢討。 配額分「特別配額」和「一般配額」兩種。前者主要編配予將於10年內退休並居於部門宿舍的紀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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