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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i2006 於 2023-2-1 10:18 發表 我女朋友住緊公屋諗住交返間公屋出嚟買二手居屋,我可唔可以聯名做業主?定係一定要寫佢名?對我將來繼承我而家住緊間居屋有咩影響?係咪要補地價先可以繼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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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cblch 於 2023-2-1 21:35 發表 應該要做左你老婆先可以聯名. 再假設你已是未補價居屋業主, 都唔可以繼承未補價居屋, 好似都唔接受補價繼承, 要賣一間走.
原帖由 iwyk4 於 2023-2-2 09:13 發表 有無居屋係唔影響遺產承繼~
原帖由 lcblch 於 2023-2-2 09:27 發表 我都係睇中原尼度講, 不過相信你專業好多 https://hk.centanet.com/info/property-news/置業QA/樓市資訊/居屋申請-轉名-繼承-知多少/107717
原帖由 iwyk4 於 2023-2-2 16:59 發表 前幾年都拗過 https://finance.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8128821
原帖由 ii2006 於 2023-2-6 13:44 發表 唔係夫婦係咪做唔到居屋聯名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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