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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hk100 於 2023-3-30 22:09 發表

前公安打死人只判7日, 咁碎屍保湯案, 前公安最多判7 星期。

死因唔係被人打死喎。
你唔識字我唔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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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hk100 於 2023-3-30 22:14 發表

當然, 死者在未被打之前已經死亡, 我知。

即係你未回覆前,我都己經知你講廢話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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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hk100 於 2023-3-30 23:36 發表

打死人只判7日, 重大聲夾惡, 天理你在?

都話你唔識字 架la!

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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