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措施包括嚴格限制中國境內的高校、機構等組織和個人與哈德遜研究所、列根圖書館進行有關交易、交流、合作等活動。針對哈德遜研究所董事會主席斯特恩(Sarah May Stern)、所長沃爾特斯(John P. Walters),負責列根圖書館日常維護的列根基金會前執行主任希布斯奇(John Heubusch)、行政總裁德雷克(Joanne M. Drake)4名個人,中方凍結他們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