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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日)晚上9時,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南亞裔男子踩單車經過西環歌連臣街近堅尼地城海旁時,被一輛東行的電車撞倒,被困左邊近車頭位置的車





想講好耐,年年總有幾單交通意外係單車踩馬路出事。而家行人路踩單車係犯法,比人捉到要罰錢。但踩出馬路就隨時連命都冇。政府成日話要鼓勵人做多D運動,但連踩單車都要攪到係金錢同生命的決擇,仲點踩?

我咁大個人真係未聽過有人在行人路踩單車撞死左行人。但在馬路踩單車撞死,咁多年來冇十個都有八九個!好心早日廢除呢條多餘的條例!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 ... 餐期間捱電車撞-捲入車底被困半小時獲救



佢地左穿右插,夜晚有啲連燈都無,點睇到佢地。真不該


電車行得慢,又係固定的軌道上行,如果有事一定係單車錯。


香港地小人多, 道路狹窄, 跟本就唔適合踩單車。


[隱藏]
路權L抵死!


其實單車有無可能撞死人


踩乜單車,真係要用力咩
送外賣9成都電動啦
呢班人贏哂啦牌費燕梳唔駛買
規則唔駛守,力又唔駛用
有事就係被害者,對家輸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