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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大「圍魏救趙」事件,示威者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警方在油尖旺一帶拘捕213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10人承認一項暴動罪,另有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今午判刑時指,涉案暴動計劃周詳,參與人數多達2000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絕不容許本案的嚴重暴力行為。 崔官判黃子悅入獄37個月,案發時年僅16歲的男子被判入教導所,其餘13人被判入獄36個月至



判得太輕,建議律政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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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53324/理大圍魏救趙案-黃子悅等14人被判入獄36至52個月-案發時16歲男子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