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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交往當然要互相遷就,但如果伴侶提出變態要求,就一定要說不。台灣1名少女2年前年僅15歲,與20歲男子拍拖,但對方提出多個變態要求,不但無視少女意願而多次性侵,甚至以「第一次做愛要拍照留念」為由,拍下少女的裸照,以及強行剃掉少女陰毛再拍照,又曾施暴將少女打成「熊貓眼」,少女最終無法忍受而報警求助,案件經一審後,男被告被判囚5年6個月,以及拘役50日和30日,但案件上訴進行二審,被告改判囚8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案發2021年9月,當年15歲的女受害人與20歲姓葉男子開始交往,數日後葉男迫不及待帶她帶回家,並在自己房間內要求進行性行為,雖然事主不停拒絕,但最終仍遭葉男硬行發生關係,葉男事後更以「第一次做愛要拍照留念」、「想要在妳(女受害人)不在時,看照片滿足性需求」,少女以為這是情侶之間的親密行為,所以裸露下體,讓葉男拍了6張裸照,但自此少女淪為葉男洩慾工具,甚至慘變沙包
少女對性愛興趣乏乏,但後來葉男毆打少女手臂要求再次發生關係,甚至恐嚇「要離開我家的話,就要跟我做」,不理會少女哭泣,再度將她性侵,不久葉男的要求愈來愈過分,包括剃掉少女陰毛拍照,聲稱少女和朋友逛街會讓他感到擔心害怕,繼而要求少女擺出各種姿勢,讓他拍攝裸照
兩人交往約1年後,葉男對女受害人的控制愈益嚴重,有一次發現她和男性朋友聊天,葉男將她打成「熊貓眼」,然後再次性侵;事後少女離開葉男住處及決心分手,但葉男仍然傳送訊息威脅「妳不回來就把妳照片傳出去」,少女最後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拘捕葉男,在其手機檢獲少女10多張不雅照片。
檢方控告葉男,新北地院經審理後斥責葉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對少女強制性交3次,引誘她四度拍攝猥褻照片,未曾尊重過對方的身體權、性自主權和行為自由權,對她造成身心受創,雖然被告認罪,但雙方未達成和解,依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強制性交罪、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傷害及強制未遂罪,判處葉男5年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拘役50日和30日。
但案件上訴進行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葉男雖然認罪,但未能和少女達成和解,認定葉男犯下8項控罪,加上他以拍攝和散布裸照作為要脅手段,讓女受害人處於恐懼之中,導致身心受重創,改判8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 15歲少女淪性奴 慘遭施暴兼剃下體毛髮拍裸照 變態男友終被判囚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92876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遇到咁嘅男人在遭遇! 第一時間報警告佢強姦啦!



 
 
事主不停拒絕,「yamete」「不要,不要停!」


E+好多女仔為咗留住男友會做埋d蠢事


香港判的真輕,這如果是在大陸喜提無期徒刑也不是不可能的,估計在大陸至少要判10-15年。沒有囚禁虐待這些惡劣情節。其實很有可能就是兩個人談戀愛吵架了。翻臉了。


[隱藏]
 



判得太輕


又是台灣


少女無知是要負出代價的......
這些新聞差不多年年都有.............但就是覺得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所以看多了就不覺得可憐,條路自己選的怪得了誰



唔算強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23-8-14 17:21 發表


 
和人交往當然要互相遷就,但如果伴侶提出變態要求,就一定要說不。台灣1名少女2年前年僅15歲,與20歲男子拍拖, ...

15歲,台灣有無衰十一??如果無,罰款了事。



台獨鬼多人渣


呢啲閪仔都溝到女。真係可笑


如果在香港,多數判2年左右


條女冇老母教?
有咩理由咁早拍拖
仲要唔返屋企
不良少年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晚膳行動10 於 2023-8-14 21:03 發表

如果在香港,多數判2年左右

所以寧願做台灣男人好過做香港男人。香港是亞洲入面女權最高既城市,不過香港女士唔識感恩。仲縱出港女病來,
唔係惡意和離題,純粹有感而發


香港不嬲有塊gap當自己就女神,只要個樣同身型正常少少嘅女仔基本上由細到大都一直會有人關照住生活,好多嘢都就住晒


再加埋個社會不嬲都係灌輸lady first要讓女仔,搞到佢哋全部都好自以為是,以為人哋一定要幫佢就佢


嗰啲乜嘢職場俾人關照,有人幫手做嘢呀,感情生活要人就要人氹都已經唔使講
有時連出街見到佢哋啲行為都feel到嗰陣我行我素嘅味道
擔遮又唔知自己腳短矮,勁撚自我中心周圍行,把遮就瘋狂篤到人
行路又唔識睇路,有時想行快少少同佢哋講聲借借就面都西埋,有啲直程摺9你真係以為條路自己行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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