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 她已棄保潛逃是默認犯了國安罪。(2)她已棄保潛逃對黎x英不利。因共犯潛逃,主犯更加難脫罪。(3)周庭是反華和顛覆政府的頭目(青年領袖反及黨領袖)。她要面對傳媒和千萬支持者,外國組織。她一定受過外國特務訓練。何來有精神壓力?她根本砌詞狡辨。(4)她背後一定有龐大西方反華方勢力支持。西方反華方勢力利用她來作反華工具是必然的。如果周庭去幫反華組織去唱衰中國(美國聽政會,美國國會人權會,中國問題委員會........乜乜會等)就只有暴露她與外國勾連的証據。大家要明白中國是最多內奸的國家。中國人叛國投敵是家常便飯。(5)全世界各國對國安疑犯和恐怖分子都有另外一套法律(神祕國安系統) 對付。例如: 美國,以色列亦有對國安疑犯和恐怖分子長期監禁而無起訴。這對香港與發展中國家人民說明國安法的獨特性亦是好事。因西方所謂民主國家都這樣做(偽善)。(6)致於送周庭去深圳參觀和寫恢過書只是小事一椿。商業一台5-12-2023 9.00 am有主持人利用此事去恐嚇香港人(犯法會押回大陸......)。本人推測是一項交換條件。周庭要出國而條件是到深圳參觀和寫悔過書。因政府不想再起訴周庭。周庭亦假裝合作和誠諾保守秘密。本來無事但周庭到了加拿大就爆大鍋。再一次揭露黑暴的本性死不悔改。可見國安法重要 ! (7)送周庭去”深圳參觀和寫恢過書”是否犯法?我想應該沒有。而每個案件不一樣。當時警方希望改變她仇華反共的思維才押她上大陸參加旅遊見識國內發展和寫悔過書及發回旅遊証件。周是同意的。但她一早儲心積疊表演做戲今全事失敗。周庭是疑犯但沒有被檢控(想放過她)。收她的旅遊証件是國安法容許。(8) 這種形式在陳x天和梁x其亦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