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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廣東計劃, 鼓勵退休香港永久居民回內地養老,  在廣東計劃下, 申領生果
金 (高齡津貼), 年滿70的香港公民和每年居廣東兩個月已經符合要求; 可是在社會
福利署的首次申請規定下, 退休後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卻未能滿足要求。  
社會福利署規定首次申領生果金的香港公民, 一定要當年居港起碼9個月, 在這條件
下, 一早回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 如果不回港住滿9個月, 便不符合要求。
經查詢, 社會福利署的回復是要善用資源; 請問 特首, 政府一直鼓勵香港公民回內
地養老, 可是退休後回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 如果不按社會福利署的規定, 回香港
住滿9個月, 就一定不能滿足首次申領資格, 這個是廣東計劃的精神嗎?
特首, 香港市民生活已不易!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在香港和內地都有物業!或有錢
租9個月酒店!且都是高齡老人!行動不便,甚至有些需要人照顧!社會福利署冰冷
的一項規定!對於我們這些70歲的老人家相當於又是一道鎖喉枷鎖,本來政府鼓勵回
內地養老給捉襟見肘的老人生活稍微緩解了一下生活成本是件好事!可這9個月居港
時間, 對老人家來說確實強人所難!



呢度唔係特首答問大會,唔好假設特首咁得閒睇香討,唔好當香討係萬能,每個人都會上香討,請用正確途徑向政府提交意見


引用:
原帖由 dyou9394 於 2024-6-19 11:52 發表

呢度唔係特首答問大會,唔好假設特首咁得閒睇香討,唔好當香討係萬能,每個人都會上香討,請用正確途徑向政府提交意見
可能發呢度會更加有效



搵東張西望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hylvl 於 2024-6-19 12:42 發表

可能發呢度會更加有效
如果香港啲官,得閒呢度睇幾個食飽飯冇嘢做的閑人,喺度嘈嘈閉,都唔知點樣形容好!!


東張西望啦,何生何太單嘢,搞得幾好,反影社會問題,大家又熱鬧下!!



引用:
原帖由 skylark 於 2024-6-19 11:38 發表

政府推出廣東計劃, 鼓勵退休香港永久居民回內地養老,  在廣東計劃下, 申領生果
金 (高齡津貼), 年滿70的香港公民和每年居廣東兩個月已經符合要求; 可是在社會
福利署的首次申請規定下, 退休後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卻未能滿足要求。  
社會福利署規定首次申領生果金的香港公民, 一定要當年居港起碼9個月, 在這條件
下, 一早回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 如果不回港住滿9個月, 便不符合 ...
請你提供有效的連結!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4-6-20 09:37 發表

請你提供有效的連結!
我查過
https://www.swd.gov.hk/gds/#s4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樓主講既係呢條規定, 即係, 在有廣東計劃之前, 已回內地定居的, 是不符合資格
我認為樓主的申訴有理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24-6-20 10:00 發表

我查過
https://www.swd.gov.hk/gds/#s4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樓主講既係呢條規定, 即係, 在有廣東計劃之前, 已回內地定居的, 是不符合資格
    我認為樓主的申訴有理
  • 字眼上樓主用:「一定要當年居港起碼9個月」
    而你的提供是:「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有很大的分別!


    你的連結內容是放寬:
    社會福利署由2023年9月1日起將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前「連續一年居港規定」下的離港限制由56天放寬至90天,即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便可申請公共福利金計劃。
    樓主說成是收緊 

    [ 本帖最後由 劉婕 於 2024-6-20 10:34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4-6-20 10:20 發表

    字眼上樓主用:「一定要當年居港起碼9個月」
    而你的提供是:「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有很大的分別!


    你的連結內容是放寬:
    社會福利署由2023年9月1日起將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前「連續一年居港規定」下的離港限制由56天放寬至90天,即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便可申請公共福利金計劃。
    樓主說成是收緊:smile ...
    離港不超90天, 90天大約等於3個月, 即是要先回港居住最少9個月才可以申請囉

    [ 本帖最後由 伍皓昌 於 2024-6-20 10:51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24-6-20 10:49 發表

    離港不超90天, 90天大約等於3個月, 即是要先回港居住最少9個月才可以申請囉
    但原本是離港限制由56天放寬至90天, 仍不合大眾心意的話, 倒不如完全不需要申請人在港居留都可以申請, 只要之前他是香港合資格市民, 現在許可回內地定居又可申請香港生果金。前提是他要交出間公屋給房屋署就是了。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4-6-20 10:20 發表

    字眼上樓主用:「一定要當年居港起碼9個月」
    而你的提供是:「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有很大的分別!


    你的連結內容是放寬:
    社會福利署由2023年9月1日起將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前「連續一年居港規定」下的離港限制由56天放寬至90天,即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便可申請公共福利金計劃。
    樓主說成是收緊:smile ...
    因為在疫情期間有些長者回內地避疫,所以到他們年歲乎合申請資格時,卻不乎合申請前一年居港起碼的最低標準,所以社署有作出特殊安排,在去年某月某日前(好像是九月)提出申請,可豁免居港要求。
    但問題來了,有些長者是去年某月某日後才「夠老」申請,這批人怎辦
    從這角度看,的碓是收緊吧?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4-6-20 12:07 發表

    因為在疫情期間有些長者回內地避疫,所以到他們年歲乎合申請資格時,卻不乎合申請前一年居港起碼的最低標準,所以社署有作出特殊安排,在去年某月某日前(好像是九月)提出申請,可豁免居港要求。
    但問題來了,有些長者是去年某月某日後才「夠老」申請,這批人怎辦
    從這角度看,的碓是收緊吧?
    好簡單, 就照社署規定離港不超過90天就可以。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24-6-20 12:15 發表

    好簡單, 就照社署規定離港不超過90天就可以。
    正如樓主說,有些長者已經連根拔起遷居內地數年,回港住哪
    現在大量港人北上,就是物美價廉。被逼回港住一年的長者,租層加使費對他們也是很重負擔。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4-6-20 12:29 發表

    正如樓主說,有些長者已經連根拔起遷居內地數年,回港住哪
    現在大量港人北上,就是物美價廉。被逼回港住一年的長者,租層加使費對他們也是很重負擔。
    好矛盾既政策
    政府鼓勵長者攞長生津返內地住
    一早返左上去住既, 卻申請唔到, 要先返香港租樓住9個月.....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24-6-20 15:34 發表

    好矛盾既政策
    政府鼓勵長者攞長生津返內地住
    一早返左上去住既, 卻申請唔到, 要先返香港租樓住9個月.....
    我猜這個居港要求最初是提防移民外國的人到歲數申請生果金,把港府的津貼拿到外國消費。
    后來顧及愈來愈多人到內地退休,所以推出廣東、福建計划,並作出一次性安排,讓已移民內地的長者在某年某月某日前提交申請可豁免居港要求。
    可是現在又累積了一批已移居內地但在上述豁免日期后才「夠老」申請的長者,該怎樣辦?
    按理政策中「居港」要求擴大為「居港、廣東省或福建省」便順理成章了。可能因這個政策不協調影響的人數不夠多,不足以推動社署修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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