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廣東計劃, 鼓勵退休香港永久居民回內地養老, 在廣東計劃下, 申領生果
金 (高齡津貼), 年滿70的香港公民和每年居廣東兩個月已經符合要求; 可是在社會
福利署的首次申請規定下, 退休後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卻未能滿足要求。
社會福利署規定首次申領生果金的香港公民, 一定要當年居港起碼9個月, 在這條件
下, 一早回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 如果不回港住滿9個月, 便不符合要求。
經查詢, 社會福利署的回復是要善用資源; 請問 特首, 政府一直鼓勵香港公民回內
地養老, 可是退休後回廣東定居的香港公民, 如果不按社會福利署的規定, 回香港
住滿9個月, 就一定不能滿足首次申領資格, 這個是廣東計劃的精神嗎?
特首, 香港市民生活已不易!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在香港和內地都有物業!或有錢
租9個月酒店!且都是高齡老人!行動不便,甚至有些需要人照顧!社會福利署冰冷
的一項規定!對於我們這些70歲的老人家相當於又是一道鎖喉枷鎖,本來政府鼓勵回
內地養老給捉襟見肘的老人生活稍微緩解了一下生活成本是件好事!可這9個月居港
時間, 對老人家來說確實強人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