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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証明香港言論非常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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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78912 於 2024-7-20 14:25 發表

嬌小玲瓏,1.2米代表可愛,睇你點想啫,矮不代表醜
重點係,總理應該直播測量自己的身高然後證明自己不止1米2,記者說法錯誤
不然,點判斷個記者講法有問題?個記者咁講違反左乜嘢法律要被判罰錢?侮辱罪?人身攻擊罪?



唔比人話得果位又小氣, 仲話係民主國家領導人.
批評人果位又無聊, 矮唔可以做總理?



[隱藏]
容不下記者的說話,言論自由是口號?


唔可以講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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