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ember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24-7-23 17:15 發表 呢單畸屎真係痴撚線, 一個女人去一個男人屋企暫住, 孤男寡女同處一室, 兩人又係青春期, 如果唔扑嘢反而唔合道理喎. 條女已經係成年人, 又唔係弱智, 佢係自願到府畀人扑.
原帖由 金鴻峰 於 2024-7-23 17:22 發表 真係冇乜理由會住響人哋屋企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慾致號2 於 2024-7-23 17:26 發表 "X與家人吵架,打算搬走,遂在網上發文,提及希望尋找暫住之處。被告回覆說,可以住他家中"
原帖由 慾致號2 於 2024-7-23 17:22 發表 反而想知成單案都未定罪,點解可以公開 被告嘅全名? 有冇對被告不公?
原帖由 JamesJamesLau 於 2024-7-23 17:24 發表 自願到府 但冇話自願被卜呢 A準都係抵死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24-7-23 17:29 發表 香港法律係被告人要公開姓名, 被害人姓名可以申請保密.
VIP
原帖由 唔岩就要鬧 於 2024-7-23 16:36 發表 一名地產經紀涉嫌於前年在葵涌住所內,性侵當時還是處女的網友,因而被控一項強姦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 ===== :s ...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24-7-23 17:35 發表 條女冇傷痕, 即係冇老強, 強姦好似一條線穿過針孔, 條女郁來郁去就做唔到嘢.
原帖由 慾致號2 於 2024-7-23 17:40 發表 "條女冇傷痕, 即係冇老強" 用呢點做抗辯理由係冇用架,女事主會講 係比被告威迫下作出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