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而家係康文署某場地做臨時文員職位,我同個AA III 講有兩日需要放假(有喜事),佢問過兩位CA話該兩日唔需要放,當日我放問題。之後,到我劃假紙時,我見該兩日被人填咗,AA III 問過同事話有事要放。同AA I 話佢我係替假位,我唔可以閙快劃假話。應承了都可以放口,同經理講咗又冇效,是否需要辭職?
我試過因覆診而改返工時間,話AAI 話盡量去就返工時間之外去睇,但有些專科覆診一改幾個月同需要拎藥。我擔心咁強硬方式,一定再咁相處有困難,同咪如果想預約明天醫院管理局門診撞返工時間咁點!
我都知需要場地考慮人手,但係有事都唔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