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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於區院工作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早前入稟,指區院附近的巴士燈箱等廣告對她性騷擾,向5名藝人和其公司兩位老闆展開平等機會訴訟,要求就情感創傷賠償300萬元及道歉。區院法官高勁修今(2日)頒判辭,指廣告無異於一般大眾化廣告,更批評指控答辯人「誘姦」是惡意中傷、瑣屑無聊及無理纏擾,須予以剔除並撤銷訴訟,下令助理支付訟費324,215元。



一名於區院工作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早前入稟,指區院附近的巴士燈箱等廣告對她性騷擾,向5名藝人和其公司兩位老闆展開平等機會訴訟,要求就情感創傷賠償300萬元及道歉。區院法官高勁修今(2日)頒判辭,指廣告無異於一般大眾化廣告,更批評指控答辯人「誘姦」是惡意中傷、瑣屑無聊及無理纏擾,須予以剔除並撤銷訴訟,下令助理支付訟費324,215元。
 
申索人Y報稱任職司法機構,她無法律代表,較早時分兩案入稟區院興訟。申索人於首案指,在上班時見到巴士廣告之中的長者模特兒與答辯人A容貌相似,申索人投訴廣告是叫她替A口交。申索人又指瀏覽網上新聞及廣告時,令她聯想到富可敵國的A向精心策劃炒作新聞,以向申索人發出性暗示。
 
申索人在次案向A的兒子B及B旗下的5名藝人興訟,分別為C、D、E、F、G。申索人指稱,涉事廣告令她認為B想結識申索人,於是發出性暗示或透過5名藝人提供性服務騷擾申索人,從而了解申索人的私生活甚或誘姦。申索人指B藉廣告欲向她表白,C和G以牀品等宣傳賣淫
 
法官提及,申索人在誓章又指答辯人干犯刑事罪行及違反國安法,但沒在申索陳述書提到指控。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40802/s00001/1722597992026
 
 
 
呢條申索人Y應該精神有問題, 無撚端端認為一個廣告性騷擾佢, 又聯想到一大堆不知所謂嘅嘢!
呢條友重係起法院做嘢! 送佢入精神病院會比較適合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40802/s00001/1722597992026/司法機構女事務助理稱廣告有性暗示-告5藝人及2公司老闆性騷擾失敗-兼付訟費



 
 
雖然我都唔知個廣告係乜,但我有理由相信申訴人係一名樣衰兼年長嘅單身香港小姐


如果喺美國,呢單案可能判原告勝訴,可惜今次遇到一個正常好官。


妄想被迫害症


[隱藏]
 
諗多咗定有精神病?


那個廣告?


30萬😬


引用:
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24-8-3 01:11 發表

一名於區院工作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早前入稟,指區院附近的巴士燈箱等廣告對她性騷擾,向5名藝人和其公司兩位老闆展開平等機會訴訟,要求就情感創傷賠償300萬元及道歉。區院法官高勁修今(2日)頒判辭,指廣告無異於一般大眾化廣告,更批評指控答辯人「誘姦」是惡意中傷、瑣屑無聊及無理纏擾,須予以剔除並撤銷訴訟,下令助理支付訟費324,215元。

...
長者+富可敵國的A=+x哥
https://thewitnesshk.com/女子稱遭藝人廣告性騷擾索償300萬元/
法官在判詞提到,B 是 A 的兒子,C 至 G 是 B 的旗下藝人。法官引述申索人入稟內容指,她見到交通工具上的「乾粉吸入器」廣告,當中的長者模特兒容貌與 A 相似,認為在宣傳要求她替 A 口交,「是一場精心策劃、帶有『性意味』的侮辱性行為」。

B(A的兒子B及B旗下的5名藝人)=皆哥
C,D,E,F,G 刀估到係乜 
https://thewitnesshk.com/女子稱遭藝人廣告性騷擾索償300萬元/
申索人指 C 的廣告作「賣淫」宣傳,令她感到不安及淫穢
D 的廣告涉及衣著性感的女模,認為是宣淫訊息、感到被性冒犯
E 在巴士車身宣傳新歌的廣告,令她感心寒及被長期纏繞,皆是不受歡迎的性行徑。
F 在巴士車身宣傳新歌的廣告、地鐵站海報,「令人感到討厭及滋擾,是『浸沉式』的『性』推銷」
G 的床上用品廣告,「令人聯想到他不是賣床品,而是想『賣淫』」
申索人在誓章又指答辯人干犯刑事罪行及違反國安法

[ 本帖最後由 productdesigner 於 2024-8-3 03:09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24-8-3 01:11 發表

一名於區院工作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早前入稟,指區院附近的巴士燈箱等廣告對她性騷擾,向5名藝人和其公司兩位老闆展開平等機會訴訟,要求就情感創傷賠償300萬元及道歉。區院法官高勁修今(2日)頒判辭,指廣告無異於一般大眾化廣告,更批評指控答辯人「誘姦」是惡意中傷、瑣屑無聊及無理纏擾,須予以剔除並撤銷訴訟,下令助理支付訟費324,215元。

...
公務員好多反中國同精神有問題既人,問題又加到人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24-8-3 01:11 發表

一名於區院工作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早前入稟,指區院附近的巴士燈箱等廣告對她性騷擾,向5名藝人和其公司兩位老闆展開平等機會訴訟,要求就情感創傷賠償300萬元及道歉。區院法官高勁修今(2日)頒判辭,指廣告無異於一般大眾化廣告,更批評指控答辯人「誘姦」是惡意中傷、瑣屑無聊及無理纏擾,須予以剔除並撤銷訴訟,下令助理支付訟費324,215元。

...
咁都得?



引用:
原帖由 香港偽民為患 於 2024-8-3 01:19 發表

雖然我都唔知個廣告係乜,但我有理由相信申訴人係一名樣衰兼年長嘅單身香港小姐
可能撩事鬥非嗰隻囉



引用:
原帖由 shumsc 於 2024-8-3 01:26 發表

如果喺美國,呢單案可能判原告勝訴,可惜今次遇到一個正常好官。
判佢敗訴就好



引用:
原帖由 飛劍龍 於 2024-8-3 02:26 發表

諗多咗定有精神病?
可能有啲精神病



引用:
原帖由 ngcaddy 於 2024-8-3 03:01 發表

公務員好多反中國同精神有問題既人,問題又加到人工
係,想炒佢好難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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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法律助理同律政司都唔合格
以前律政司係負責把關 幫納稅人慳錢
無足夠證據 同 公眾利益既唔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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